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

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与实施五周年

出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明确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涉及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做出,必将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5、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启动

2003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在北京举行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计划试点工作启动会。双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全面的合作框架,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10个城市为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城市。双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联合推进,以保证融资发展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此合作计划不仅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一个有效实现途径,必将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6、宪法修正案(草案)肯定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

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此次修宪,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肯定了它的积极作用,对推动我国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7、 中小企业促进法 施行一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3年12月29日, 中小企业促进法 施行一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发表题为 认真贯彻实施 中小企业促进法 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的讲话。

8、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率先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0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率先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择北京、山西、长春、成都、台州二省三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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