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细则

*******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监督、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制定以下工程项目管理细则:

一、工程项目开、竣工时间的确定

经营部及时将中标情况通知项管中心,以便项管中心做好开工的准备工作,已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及时分送项管中心、造价中心、财务中心。公司内部开工时间以分管生产副总签发的内部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由项管中心书面通知造价中心、财务中心、材料集成中心。如建设单位正式开工报告时间与内部开工报告时间有出入,项管中心将建设单位正式开工报告作为补充资料分发给各职能部门。

竣工时间以竣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项管中心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日内将竣工时间书面通知造价中心、财务中心。对于甩项竣工问题,由项管中心负责致函建设单位明确竣工时间。

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按照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指标考核导则》(以下简称《管理导则》)要求,项管中心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2个月内与工程项目经理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管理目标责任风险抵押办法约定缴纳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的转移及退还:经各职能部门汇签审计后属盈利的工程项目,如盈利大于该工程应收工程款,且该工程项目经理所承建其他工程项目无亏损的前提下,经公司领导批准,其风险金可转移到下一个工程项目

你可能喜欢

  •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 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 考研数三大纲
  • 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 工程成本控制案例
  • 软件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细则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