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地集团品牌命名规范(定)
发文
绿地集团品牌命名规范
一、目前品牌命名存在问题:
1、各事业部房地产项目品牌繁多,而且与项目特点、产品组合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对应关系;
2、项目品牌和产品品牌混用,命名缺乏规范和管控; 3、营销系统品牌和商业系统品牌并行,缺乏合理整合;
二、制定本规范的基本原则:
1、做减法,合并和整合营销系统品牌和商业系统品牌两套并行的命名体系,协调统一为整个绿地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唯一品牌命名体系;
2、将所有现行的如:“21城”大型城镇、“绿地中央广场”城市综合体、“新里”住宅系列、“蓝海”商务系列、“四海”“八方”等商业系列品牌,分为“项目品牌(母品牌)”、“产品品牌(子品牌)”两个层级进行归类简化,减少了一些次要的、使用少甚至未使用的品牌;
3、保持品牌的相对稳定度(适用面70%以上),兼顾适当的的灵活性; 4、项目品牌(母品牌)分三大类(大型城镇、城市综合体、城市产业)六系列品牌:“绿地**城”、“绿地中心”、“绿地中央广场”、“新都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