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省直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号)精神,现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环渤海地区与长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结合部、黄河流域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位条件优越,海洋资源丰富,科教优势明显,海洋经济发展基础良好,在促进黄海和渤海科学开发、深化沿海地区改革开放、提升我国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这一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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