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规范食堂就餐秩序,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食堂开餐时间,中餐11:40-12:40,晚餐17:30-19:30,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

二、未经许可,任何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更不能到厨房私自烧饭烧菜。

三、盛饭盛菜必须按需进行,不许故意造成浪费,盛饭一律使用公勺。

四、为保证就餐的安全卫生,员工用餐需自带餐具,用餐后自己清洗并带回宿舍自己保管。

五、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在食堂就餐者,白班员工中餐不许饮酒,晚班员工晚餐不许饮酒。

七、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维护卫生,讲究道德。

八、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公司综合部提出,不得与食堂人员争吵。

九、就餐人员不许把公用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宿舍占为已有,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用、占有、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若有挪用、占有,按设施采购价2倍予以罚款。

十、凡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员工,必须提前到综合部登记报备方可就餐,否则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

十一、公司员工的朋友、已离职的员工或要上班的新员工但尚未正式上班的,谢绝在员工食堂就餐。

十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综合部视情节有权予以20-2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不允许在食堂就餐并上报公司处理。

以上规定从2012年3月8日起执行。

杭州优诺货运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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