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中冶天工阜康永鑫焦化项目部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项目部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牌,违者不得入内。

第二条:凡项目部员工(包括外聘、分包单位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一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带的,处于50元罚款。

第三条: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发现一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其施工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处于100元的罚款。酒后高空作业处于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在施工现场发现穿高跟鞋或拖鞋者一次罚款50元。

第五条:施工现场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作业区,发现一例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六条:现场施工不得赤膊上岗,发现一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七条:项目部所属架子队伍严禁使用童工,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人次处于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条: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人次,处于200元的罚款。在架子上嘻闹的处于2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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