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编号—08

1. 在市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一次,罚项目经理2000 元,罚主 要责任人(管理人员)1000 元,罚其他管理人员每人300 元。

2. 在公司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一次,罚项目经理1000 元,罚主要责任 人(管理人员)1000 元,罚其他管理人员每人200 元。

3. 在工程处每月组织的两次定期质量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中,如因质量问题造成 罚款,项目部承担70%,其余30%分别由项目经理承担30%,主要管理责任人 承担30%,其他管理人员分担40%。

4. 在分部项工程核验中不能一次性验收通过的,罚项目经理800 元,罚直接管理 责任人500 元。

5. 进场材料的质保资料必须齐全,由保管员送交资料员,期限为7 天,过期者一 次罚保管员200 元。如材料员未能及时提供或采购无质保资料的材料商品,一 次罚材料员200 元。

6. 如因施工员交底不清造成大面积返工和审图不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一次罚 施工员500 元,并承担施工材料和人工损失的20%。

7. 不及时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拖延,一次罚当事人100 元。

8. 未能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管理目标和创建目标,罚项目经理5000 元,施工员 2000 元,质量员3000 元,主要责任人下岗,其他管理人员每人罚500 元。

9. 班组长和职工因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造成质量问题,视其情节轻重由施工员以 上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处罚,所罚款项直接从班组当月任务单上扣除,由班组长 分解到各责任人。

江苏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部

二OO 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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