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车间各仓库囤积物资管理规定

制造车间各仓库囤积物资管理规定

1、 总 则:

1.1制定目的:为明确车间物料的囤积时间,规范车间囤积材料的处理程序。使车间囤积

材料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减少资金积压和损失,同时使车间仓库账面

异常的信息能得到到及时暴露和纠正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各生产基地车间仓库

1.3 权责单位:(1)物流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各车间仓库物资囤积时间规定

2.1各基地制造一部的车间仓库物资囤积时间为1个月;整车囤积时间为10天(特殊订单车

型不允许有囤积产生)。

2.2 各基地制造二部的车间仓库物资囤积时间为1个月,钢管囤积时间为4个月;

2.3各基地制造三部塑件油漆成品库的物资囤积时间为3个月,车间仓库物资囤积时间为1

个月;

2.4电机部车间仓库物资囤积时间为1个月。

备注:1、账面正常消耗而实际没有使用的物资 囤积时间为1个月。

2、标准件和贴花不在囤积物资处理范围之内

3、囤积配件处理流程规定

3.1每月8号前由各基地财务部对各车间一个月没有得到正常消耗的配件提供明细表给各车

间主任 ;

3.2每月15号前车间主任对财务部提供的配件查明原因(囤积原因、使用车型),对有实物

的物料后反馈给物料部主任;没有实物的需反馈资材部账面纠正报损处理。

3.3 车间必需对账面在正常消耗而实物却一个月都不用的物资,一起与3.2条内容提报明细

给物料部主任。

3.4 物料部主任汇同总装生产计划员20号前回复处理建议,并提交给责任车间主任和总监督

促处理。

你可能喜欢

  • 车间物资管理
  • 物资管理规定
  • 物资器材库管理规定
  • 物资仓库管理
  • 物资仓储管理规定
  • 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
  • 物资库房管理规定

制造车间各仓库囤积物资管理规定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