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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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中医院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检验室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配送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检验科备血。检验科值班者带齐相关手续,家属陪同下,到通许血站交费,作输血前交叉配血,及相关的化验检查。夜间急诊科参加。

五、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对急诊或紧急大量输血者,应在申请单右上角注明急诊字样,或符号,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政科或业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报告给主管业务院长审批,主管业务院长不在或有其他事务时,代院长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审批,必须由当班医生及业务院长或代院长行政值班领导签名,行政值班备案。

六、配血合格后,由检验科值班者取血,负责保管,及运送到用血的医疗所需处。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检验科应把乙肝六项,艾滋,梅毒,丙肝检查单带回送交科室,住院医生也应在出院前将结果把输血申请单填全项目。

七、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作输血准备。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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