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核心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

保护技术,提倡成分输血。

二、临床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交待有关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后果。

签署输血同意书,紧急抢救用血如家属不在场无法签字时应向医务科报告。

三、病房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一天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

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样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储血室备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签字验收。如病人未进行血型检查时,经治医师先申请进行血型检查。

四、医院紧急抢救用血由经治医生电话通知化验室用血血型、用血量,化验

室接通知后及时联系血源。经治医生迅速将配血单填写好后送达化验室,如无血型应先由护士抽交叉血样送化验室。

五、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直接通知医院总值班,由值班主任通知化验室有

关人员。如无法通知总值班时可由病房护士通知化验室有关人员。

六、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必须提前三天将申请单和血样送

交储血室,以备和中心血站联系。

七、在本院进行输血者应按规定进行ALT,HBsAg,Anti-HCV,Anti-HIV1/2,梅

毒检查。

八、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帐单、受血者

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等项目,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和发血。

九、血液发出后,必须将患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备查,临床输血完成后应

将血袋保留24小时,待患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弃去。

十、二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

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十一、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室、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 十二、血液从储血室发出后一概不得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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