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7.1.1 应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其他危险作业。

【要素释义】

定义: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

危险作业的范围远不止这些,但就工贸企业整体来看,上述六种作业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危险作业种类。这里任何一种作业、只要不注意现场控制管理,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达标要求】

(1)进行危险作业辨识,明确企业的各类危险作业;

不同的行业、可能都有着不同的危险作业,这就要求各个企业要根据自己的作业种类,以单个作业活动为单位进行危险辩识,并进行危险分级,将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定为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等级划分:共分为三级即一级危险作业,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

一级危险作业:

1)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或同在容器、炉窑等其他特殊环境内作业;

2)两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进行作业;

3)15米以上的登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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