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复习提纲

小学《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复习提纲

1、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2、课程基本理念:(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3、课程目标九年一贯整体设计。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与内容”,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4、语文课程应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

5、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使学生获得语文素养。

6、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7、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内部诸多方面的联系,加强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协调地发展。

8、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

9、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10、第一学段(1~2年级)学习目标与内容:

(1)、学会汉语拼音。能读准声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认识大写字母,熟记《汉语拼音字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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