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写作的相关规定
通 知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第21号
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 2008年4月8日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写作的相关规定
各学院:
为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别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质量,现就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前期教学环节,其主要目的是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范围,明确题目,查找文献,对毕业论文结构进行总体构想。
2、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对开题报告作出具体规定。
3、开题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构想,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预期形成的创新点等;
(3)相关文献综述。
4、关于题目的总体要求
在开题报告中要明确毕业论文的题目,题目要符合本专业及方向的培养目标,题目选取要适合本科生的研究水平。避免题目陈旧、过大等现象,避免出现容易引起歧义的题目。
开题报告一旦确定了题目,即为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不允许改题。若确实需要改题目,则必须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5、篇幅要求
开题报告字数在3500—4000字。
6、关于指导教师
开题报告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写作阶段,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