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通信行业废铅酸电池检查方案
关于开展全区通信行业报废铅酸蓄电池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2011]56号)和2012年3月20日周生贤部长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防范重金属污染事件、确保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开展全区通信行业报废铅酸蓄电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是填补全区报废铅酸电池监管缺失的基础性工作。此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并掌握全区通信行业报废铅酸蓄电池总体产生量和处置状况,加强对产生和处置报废铅酸蓄电池企业的监管。要求全区通讯行业如实上报总产生量与处置方式,方便建立报废铅酸蓄电池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检查范围 自治区通信行业报废铅酸蓄电池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范围涵盖自治区境内所有产生报废铅酸蓄电池的通信企业。
三、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通信企业,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四、检查内容
报废铅酸蓄电池产生企业有关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属地区(详细到门牌号)、联系方式等。
2、企业所产生的报废铅酸蓄电池的型号、生产厂家、年产生量、贮存量、处置方式(去向)以及转运联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