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工程所需资金如需要部分垫资,亦由乙方解决。

(三)本工程除成本支出(依照财务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及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2%承包费外,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收益,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按《江苏省2004建筑工程定额》取费,人工费按当地政府文件市场最新调价,材料按工程施工期间当地信息价计取。以本工程施工图说、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

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但增加范围超过承包范围5%以上(按工程造价计算)且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四、工程担保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30万元(大写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履约的担保。至乙方内部承包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承包费用

(一)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不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及税费等)的12%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用。 甲方根据每次收到的工程款额预提20%,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据实结算承包费用和税费,多退少补。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准。

六、承包管理

(一)施工管理

1、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人员由乙方组建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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