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远程教育 2012春 法理学 离线第一次作业答案

浙大远程教育_2012春_法理学 离线作业标准答案

参 考 答 案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

2.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 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 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 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 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 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 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 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

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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