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履行协会“服务、自律、规范、提高”的职能,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等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依法享有《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协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五条 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单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特别会员、团体会员、联系会员。

第六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协会普通会员。

依法在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境外上市公司,经过申请可以加入协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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