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讲义

刑法总论讲义

刑法总论讲授大纲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概念和性质

一.概念

1. 规定犯罪,刑罚和刑事责任的部门法。具体地说,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2. 广义和狭义之分

(1) 狭义:刑法典

(2) 广义:除狭义的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①单行刑法指的是最高立法机关在某一个或几个方面修改,补充刑法典的刑法规范②附属刑法指的是在其他刑事法律当中涉及犯罪,刑罚和刑事责任的条款

3. 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正补充后,未破坏刑法典统一性,并且直接纳入刑法典

二.性质

1. 阶级性质:刑法属于历史范畴,其性质由国家的性质决定

2. 法律性质:特点有二——调整的社会关系更为广泛:①其他法律部门的保护法和后盾②调整方法不同(刑罚)。严厉性更强

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和发展

一.创制

1979年7月1日颁布第一部刑法,198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全面发展

1997年3月14日颁布了第二部刑法,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现行刑法。

第三节 刑法的制定根据

刑法典第一条

一.法律根据:宪法——具体要求

1. 刑法必须依据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来制定,修改和补充

2. 刑法的规定及其解释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失去效力

3. 刑法的规定必须是宪法规定的具体化和法律化

4. 刑事立法必须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实践根据:既不能凭主观臆断,也不能照搬前人或外国现成的东西

第四节 刑法的任务(机能,作用)

刑法典第二条

一.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

1. 保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首要任务)2. 保护国家经济制度3. 保护公民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4. 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保障机能与保护机能的统一

1. 保障机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保障犯罪的人不受法外刑

2. 保护机能:对犯罪人给予刑罚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免受犯罪侵害

第五节 刑法体系

一.则:总则,分则和附则(编)

二.章,节,条,款,项,段(前段,中段,后段;前段,后段)

三.但书:补充前段;前段的例外;对前段的限制四.附则: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 试行日期;界定该刑法典与之前单行刑法的关系

第六节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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