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食堂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钢公司招标与比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食堂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食堂采购的物资价廉物美;同时,由于食堂物资(原料)品种繁多且价格波动频繁,为提高采购监督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监督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供应商及公司食堂相互权益。

第三条 成立食堂物资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后勤主办、采购员、食堂管理员、核算工、食堂班长、监督库管工。

第四条 每次市场监督调查必须要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的监督组成员参与,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 食堂物资采购监督小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监督,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异议处理,但供应商的选定、合同的签署不在其职责范围(按照《*钢公司招标与比价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食堂物资采购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监督供应商在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是否及时调整供货价格。

2、监督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与供货数量。

3、对供应商提出的价格调整,监督组成员负责市场调查、确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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