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旨在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规避投资风险,防止资产流失,提高投资质量和投资效益,全面落实公司的经营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控股子公司,并由公司战略规划部依据本办法对投资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与考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并依法对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控股子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部联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投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

第五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六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你可能喜欢

  •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 集团公司管控模式
  •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 集团战略管控模式
  •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 母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