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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51wendang.com 2008年10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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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改制

      第三节 与关联方的交易

      第四节 资产评估

      第五节 国有资产转让

    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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