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湖滨区医院放射科

劳 动 纪 律

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保障放射科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放射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有关规定制定如下:

一、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旷工等行为。

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10元;30分钟--1小时扣20元;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50元;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月工资10%,以天累推。(绩效奖中扣)

2、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范围内进行扑克、麻将.上网玩游戏等娱乐活动,包括工作、休息时间,视情节作脱岗一次或旷工一天处理。

三、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四、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其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提前半天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五、应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各尽其责,不能以任何借口冷、硬、顶、

你可能喜欢

  • 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 医疗质量管理
  • 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 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 医德医风制度
  • 医院考勤制度
  • 医院绩效工资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