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2

一四三团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100分)

1.救死扶伤,极端负责(6分)。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1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8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4.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5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6分)。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团结协作,尊重同行(6分)。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医疗活动。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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