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周检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气体净化厂干部每周对装置区域安全综合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气体净化厂装置。
三、岗位职责
1、气体净化厂长负责每周综合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复查及考核工作,
2、设备副厂长负责对厂各工艺及机械动力维护班组进行区域划分。
3、安全员负责安全综合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4、各工艺、机械动力维护班组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所承包装置区域内安全、工艺、设备、环保等综合性的问题检查,对每周检查出的问题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负责和班组一起落实整改,小组长负责复查;不能解决的,需专业协助的,必须在周一早上碰头会中提出,由专业干部负责落实解决。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检查时间
每周五上午11:00。(因特殊情况,可推迟检查日期、时间)
2、检查人员
2.1厂级领导及各班长,(值休人员可不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