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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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在校生) 办理步骤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或办理 机构 办理内容 办理结果 学生应做及可做事项 首次贷款 再次贷款 对入学时已经通过新生贷款资格审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核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 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 象,高校原则上不再进行贷款资格 行办法》 审核,但应办理相关手续。(高校) 注意事项 参考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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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 4月 核

高校

对在校生进行贷款 资格审核 对各市、各高校报 送的符合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条件的 学生进行审核确认

将符合条件的学生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准 信息逐级上报至省 确无误 资助中心 将确认后的学生信 息分类下发高校及 各市、县(市区) 学生资助中心 注册个人信息,录 入申请信息,提交 后导出贷款申请 表,打印两份,签 字确认

2

审核确 6月 认

省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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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网上申 9月20日 请 (目前已开 通)

登录学生在线服 务系统 www.51wendang.com .cdb.com.cn (www.51wendang.com db.com.cn) 对首次贷款学生进 行资格审查,通过 后在申请表上盖章 、经办人签字

录入申请信 息,提交后 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学生) 导出贷款申 牢记登录名和密码,若丢失,请到县 请表,打印 资助中心帮忙找回。(学生) 两份,签字 确认 提醒经办人填写联系电话和签字 (学生) 与共同借款 人一起,携 带申请材料 (申请表两 份、学生证 原件及复印 件两份、两 人的身份证 原件),到 县学生资助 中心签字、 捺印 系统自动生成支付宝帐户,建议修 改密码。(学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同时到场,已 签授权委托书的例外。(学生) 省开行审批通过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学生) 就学信息不正确或发生变化时,请 及时到县资助中心变更就学信息和 还款计划。(学生) 联系电话更换或通讯地址变化后请 随时登陆系统进行变更。(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 系统使用手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须知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 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 说明》(学生版)

4

资格审 7月20日-- 村委会或乡镇民 查 9月20日 政部门

带贷款申请表到 村委会或乡镇民 政部门进行资格 审查 与共同借款人一 起,携带申请材 料(申请表两 份,学生证原件 及复印件两份, 将两份合同、一份 两人的身份证原 受理证明交学生 件及复印件两份, 两人的户口簿原 件),到县学生 资助中心签字、 捺印

5

签订合 8月1日--县学生资助中心 同 9月20日

收取贷款相关材 料,复核学生申请 信息,打印合同及 受理证明,与学生 及共同借款人签订 合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

生 申请须知》、《国家开发银 行山东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办理说明》(学生版)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资助中心版)、《支付 宝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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