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实验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细则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松原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松原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宁江区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方案。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团书记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团书记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你可能喜欢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

实验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