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业贿赂十大案例

很好的商业贿赂案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业贿赂十大案例

2006/4/30 8:55:18

(2006年4月27日公布)

案例一、广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商业贿赂销售进口光电开关、继电器案

根据举报,2006年3月28日,广州市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广州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进口光电开关、继电器过程中给予客户回扣的行为。经查明,当事人在2005年7月21日至2005年10月15日间,为了促成公司产品的销售,在经销进口光电开关、继电器过程中,给予昆山某自动化电气有限公司回扣,当事人以“支付证明单”作记录凭证,未记入公司法定会计帐册。经核实,当事人于2005年9月19日,采取上述经销方式,销售进口静电消除器、静电控制器等产品,合计销售金额350280元(含税),给予昆山某自动化电气有限公司回扣,是按税后销售金额的3%计算,共8982元,销售成本230730元(含税),利润100053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00053元的处罚。

案例二、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贿赂销售音响器材案

根据群众举报,广州市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进口音响器材时向客户支付回扣。广州市工商部门于2006年2月24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仓库依法进行检查。经查明:2005年1月至12月间,当事人在从事音响器材的经营活动中,为增加销售量,在帐外暗中按经营额2%—14%的比例,通过填写“支付证明单”用现金支付中山某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某音响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业务员回扣款86541元,取得经营额976191元,从中获利126905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3095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26905元的处罚。

案例三、广州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商业贿赂销售卫浴洁具案

你可能喜欢

  • 反商业贿赂
  • 商业法律
  •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
  • 行政执法
  • 工商行政管理案例
  • 执法办案
  • 贿赂犯罪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查处商业贿赂十大案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