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干部选拔条例

干部选拔条例学生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干部选拔条例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我系学生中的一支先锋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学校教育方针为指导,一服务师生为宗旨,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自我组织、自我教育,并通过开展健康有益、多姿多彩的课余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实现自身完善和自我发展。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学干部选拔,关系到我系团学组织的发展与未来!为了更好地配合学院工作,展现经管风采,同时促使我系同学组织不断发展与壮大,更好地提高、完善我洗学生工作,更好地为我系师生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 团学干部选拔条件:

1、 心态积极。具备较好的思想品德、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愿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精神并且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大胆、热情的开展工作。

2、 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支持,善于处理好人际关系。

3、 良好的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协调各放工作开展。

4、 有号召力。能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学积极配合、参与团学工作。

二、 选拔程序:

1、 个人自荐。有团学想各班发放自荐表,各班有意参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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