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行政追究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行政追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员工的利益和权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企业各单位、各部门。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因安全“三同时”、安全教育、职业卫生、消防等监督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火灾、爆炸、人员伤害、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2 机动部负责组织因设备管理、检维修施工、承包商管理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或由设备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3 生产部负责组织因生产组织、工艺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生产事故或由生产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4 保卫部负责组织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因剧毒品管理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5 工程部负责组织对因工程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商管理等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事故责任追究处理遵循的原则

a)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故。

b)“谁主管、谁负责”,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的要求,一级向一级问责,层层落实问责制。

c)“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处理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确保处理事故责任人和教育广大职工相结合。

4.2 事故责任追究对象

本规定中行政责任追究对象仅限于在本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与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 事故分类

事故一般可分为:

a) 火灾事故:在企业内部,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b) 爆炸事故:在企业内部,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c) 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设备财产损失、影响生产或由此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1

你可能喜欢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 劳动安全制度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行政追究管理规定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