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综合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第四章 电气篇

设计说明目录:
4.1设计依据
4.2工程概况
4.3设计范围
4.4供电设计
4.5 动力照明配电
4.6照明
4.7导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4.8防雷及过电压保护
4.9接地及等电位联接
4.10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4.11 弱电
4.12附表



4.1设计依据
4.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4.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4.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4.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4.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1.7《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1.8《广州市市住宅设计试行规范》(1997年版);
4.1.9《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1.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1.11《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4.1.12土建、给排水、通风专业提供的技术条件及甲方要求。
4.1.13《广东省高层建筑及小区供用电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电力工业局文件,粤电用[1994]7号;
4.2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03562.32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1780.48 m2,裙楼建筑面积20745.33 m2,地下室建筑面积31036.51 m2),由两栋三十一层和一栋三十层住宅组成;地下四层和地下三层为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和地下一层为大型商场,地下一层夹层为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首层为住户大堂及商业,局部架空处理;二至五层裙楼安排商业、餐饮;六层为架空转换层,布置架空绿化及泳池;七层以上为三栋住宅塔楼
公用变配电房设于地下一层夹层、专用变配电房设于地下三层、电信设备房和网络设备房设于首层、消防中心和发电机房位于南区。

4.3设计范围
4.3.1变配电系统;
4.3.2动力、照明配电;
4.3.3防雷及接地系统;
4.3.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4.3.5住宅弱电平面图.
4.4供电设计
4.4.1供配电
住宅电源由南区开关房引一路10kV电源至设于地下一层夹层的B1公用变配电所,其中变压器TM1供A栋住宅,电梯,梯间照明和生活水泵用电; 变压器TM2供B栋住宅,电梯,梯间照明; 变压器TM3供C栋住宅,电梯,梯间照明;
裙楼商场及地下车库电源由南区开关房分别引两路10kV电源至设于地下三层的B2,B3专用变配电所,


其中B3专用变配电房专供地下一、二层及部分地下一层夹层的超市用电;其余商业和车库用电由B2专用变配电房供给。
变配电房的布置原则:(1)尽量靠近负荷中心;(2)尽量少占车位;(3)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将住宅与其它部分用电分开设置。另从南区发电机房引一路作本工程应急电源,以保证在市

你可能喜欢

  •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 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识图与施工
  • 鲁班奖细部做法集锦
  • 管理规定
  • 供配电设计规范

商住综合建筑电气设计说明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