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 选拔任用的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
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
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
(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
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
(1)组织选拔的程序:
①民主推荐
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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