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内的城市_中国古代治所城市形态的再认识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二○○九年第二期
城墙内的城市?
———中国古代治所城市形态的再认识
鲁西奇 马 剑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内容提要]自两汉以迄于明清,历代王朝对于州县治所修筑城郭的政策与重视程度历有变化,州县治所城垣之实际兴筑、维护亦各不相同,不能简单地认定历史时期大部分州县治所在大部分时段里均有城垣环绕,形成"城墙内的城市";相当部分筑有城垣的治所城市,都普遍形成了规模不等的城下街区,有些城市城下街区的面积、居住人口、商业规模都超过城内。因此,不宜以"城墙内的城市"概括中国古代治所城市的形态特征。
[关键词]治所城市;城墙;城下街区
[中图分类号]K2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22x(2009)0220007210
一、问题之提出
一般认为,着城墙。说,,以致城市和城墙的传统用词是合一的,‘城’这个汉字既代表城市,又代表城垣。在帝制时代,中国绝大部分城市人口集中在有城墙的城市中,无城墙型的城市中心至少在某种意义上不算正统的城市。”陈正祥也说:“城(walledtownorwalledcity)是中国文化的特殊产物,很突出的标志,构成了汉文化圈人文地理的独有景观。”因此,在众多研究者的笔下,中国古代的城市一般被描述为四周
用夯筑或砖砌的高大城墙环绕着(一些城市还筑有二至三道城墙),城墙的四方开着三、四至七、八个城门(较少的城有少于三个或多于八个乃至多达十二个城门),城墙外通常有护城河(并不一定环绕城墙,往往借助自然河流作为城壕,靠山的部分或多未掘壕)。城郭的形状通常呈不规则的正方形或长方形,个别呈圆形;城的规模(通常用城墙的周长来衡量)虽然因城的行政等级而异,但一般较大,“城内土地
[收稿日期]200820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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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较欧、民居、店铺,还有大片的空地(包括园圃、山林、川泉,甚至农田)。城内的格局则受到其行政职能与城门数量的制约:官署衙门等公共权力建筑物一般位于城的中北部,谯楼则常位于正中央;城门的数量与布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内的街道布局。
无庸置疑,上述认识是建立在大量的历史文献记载、实地观察与研究基础之上的,揭示了历史事实的重要方面。然而,仔细分析上述认识,我们注意到,其所依据的文献主要有两方面:(1)以明清地方志为中心的官方文献。几乎每一种地方志都有关于城池、公署廨舍、坛庙、桥梁以及城内街衢的详细记载,这是我们认识治所城市空间形态与内部结构的主要依据。然而,出于对权力机构的重视以及这些权力与信仰设施所具有的显而易见的象征意义,在这些历史文献中,城池、公署等权力设施的地位、作用乃至其空间形态都被明显地夸大了。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注意一下各种明清地方志所附地图中城池在舆地图上以及官廨衙署在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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