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创新中最优专利长度与宽度设计

专利长度与宽度

第26卷%第22期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9年11月Science&TechnologyProgressandPolicy

Vol.26No.22%Nov.2009

持续创新中最优专利长度与宽度设计

敏,刘和东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09)

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创新型国家的建立要求我们必须持续创新。最优专利制度的制定是政府在

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目标和职能。借鉴已有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引入持续创新,考虑利率贴现和市场初始容量等因素,探讨了在持续创新中最优专利宽度和长度的设定,最后提出我国目前的专利政策应是(短期限,宽范围)。

关键词:持续创新;专利宽度;专利长度中图分类号:G30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9)22-0046-03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源和环境的约束越来越显著,经

态均衡模型指出,最优专利长度和宽度都是有限的;周寄中等人[9]从社会和私人收益角度得出了不同情况下的不同最优专利制度。

但这些最优专利宽度和长度的设定仅以单个专利为对象,并没有考虑在持续创新中获得多个专利,没有考虑最优专利制度在持续创新中的设定。本文借鉴已有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引入持续创新,考虑利率贴现和市场初始容量等因素,探讨在持续创新中最优专利宽度和长度的设定,最后结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提出了对策建议。

济增长的动力已经从资源驱动转变为技术驱动,因此持续的技术创新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唯一动力源。创新的持续离不开高效的创新激励,创新激励不足,创新后劲必然不强,不利于持续创新。而专利制度是一种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产权界定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它包括专利长度和专利宽度。专利长度赋予了创新者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程度获得垄断利润,从而产生良好的创新激励,但专利长度太长造成了较大的机会成本,同时限制了后来创新者,降低了社会福利;过短不足以弥补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补偿其创新收益,从而产生创新激励不足;专利宽度过窄有利于提高后来者创新积极性,但不利于技术层次提高,而过宽使得专利权人的超额垄断利润变大,社会福利减少。因此,如何设置组合最优的专利长度和宽度,产生较高水平的创新激励,以有利于创新活动的持续,同时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西方学者GilbertShapiro[1]、Kemplerer[2]和Wright[3]等人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出发,设计了不同行业、不同市场结构的最优专利制度。国内关于最优专利宽度和长度研究也较多,如骆品亮、郑绍濂[4]分析了专利年限的优化确定,并指出了序贯创新的专利宽度的制定;江旭、高山行等人[5]根据不同的社会福利函数特征指出了不同的最优专利设置方向;吴志鹏等人[6-7]分别从微观和宏观的3个维度讨论了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潘士远[8]通过构建一般动

1持续创新中最优专利长度和宽度模型的假设与分析

专利长度(PatentLength)又称专利寿命,是指专利的期限。它从时间的纵向上来保护专利产品。专利宽度,是从产品特征的横向比较上来保护专利产品。不同的学者对专利宽度定义不同: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期内获得的利润总量,如GilbertShapiro;专利持有者因拥有专利而获得的质量优势,如Klemperer;Gallini[10]则认为专利宽度是追随者的模仿成本;本文定义专利宽度为一定程度的技术差异性和新颖性,以致新专利对原有专利有质的进步。

假设在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上,厂商进行两代(不影响分析)持续创新活动,厂商通过成功的创新来提高技术,从而降低自己产品的价格。当专利保护期限过后,其他厂商通过模仿获得同样的技术,获得同样的降价能力。设创新成功前的均衡价格P=C,成功后获得专利保护。专利长度为T,专利宽度为a。在第一代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拥有

收稿日期:2008-07-11

作者简介:李敏(1981-),男,河南南阳人,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理论与实践;刘和东(1971-),

男,安徽庐江人,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与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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