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增值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

第二条 实施范围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被授予人资格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裁、 党委书记、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总师、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

各分公司、基地、各事业部、各职能部、董事会秘书局,西南分公司和工程技术分公司的二级部门等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或报公司备案的岗位归级为4A级(含)以上且管理职级为总经理级副职(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类营业部正职。

第四条 增值权分配职位级别范围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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