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的通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的通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的通知
审便函[2004]7号
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
审批公文是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批示,正确表达和准确理解批示意见,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厅编辑的《常见公文批示用语》印发给你们,供各级领导干部审批公文时参阅。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一、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