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报关协议书

代理出口报关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久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报关业务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关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完整的,并且不违反国家及海关有关规定,如因甲方提供的报关资料不符合国家及海关有关规定,不能顺利通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 甲方应及时将报关所需的所有资料送至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向海关申报,具体时间为:

1.

2. 正常交接时间:在出口船舶开航前2天。 加急交接时间:在出口船舶开航前1天,同时不超过当天下午14点。

三. 甲乙双方应做好所有交接文件的签收工作,并保留6个月以方便双方查询。

你可能喜欢

  • 代理报关委托书
  • 流程文件
  • 外贸出口
  • 公司优势
  • 深圳名单
  • 委托出口代理协议

代理出口报关协议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