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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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惠:

优质资质,优先推荐申请基金类项目

项目类别: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性项目,建设期不安排支持经费,建设期满后根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市企业技术研究院或省企业重点实验室。

申报对象:

在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和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的企业,重点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的产业政策,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相关行业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项目名称必须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

3、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领域的研发装备,原价值达500万元以上,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所,经充实完善后,能够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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