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2006年版
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6 年北京
2
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 年版《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6】10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 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各有关协会: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
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进行了修改。经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6 年9 月1日起施行。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2006 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
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 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 严格执行。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3
前言
你可能喜欢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
-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17页
- 最新(200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10篇-施工安全20页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54页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总则与第一章)12页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实施导则[1]14页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化水、消防部分13页
- 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5页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15页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4页
-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范-表格2页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14页
- 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32页
- 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6页
-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51页
-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99页
- 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12页
- 2006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4页
- 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新能源工程-风电)4页
- 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6页
- 电气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3页
-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19页
-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2页
- 表3.2.2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1页
- 贡嘎110kV变电站技改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