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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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中科科仪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监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科仪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外派监事是指中科科仪公司对外投资时,由中科科仪公司提名并
代表中科科仪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监事的员工。
第三条 外派监事按照是否在中科科仪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
监事和非专职监事。专职监事是指在中科科仪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
非专职监事是指在中科科仪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
第四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 “母公司”是指北京中科科仪技
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是指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
实际控制权的投资企业。
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母公司通过外派监事对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管理进行监
督,外派监事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外派监事的职责包括:
(1) 参与检查子公司财务,并及时向母公司汇报子公司的财务现状;
(2) 参与监督子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在经营管理中是否合法合规,
当子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纠正,并及时向母公司汇报;
(3) 母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包括:
(1) 获知子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
外派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外派监事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