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公司须每年组织从事食品加工及相关工作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公司不得支配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二、公司应当组织接触食品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由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员工,应及时原工作岗位。

三、公司须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保证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公司须按规定妥善保存员工健康档案,由专人进行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五、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服、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八、公司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九、公司应当及时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北京紫嘉如一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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