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办法(新)

预算管理办法(新

(七)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应遵循预算编制原则和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准确及时,如有未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上报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时送交预算,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送交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且如在正常情况下不按照预算执行,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调整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加预算的,应将支出的项目、金额及情况书面呈报总经理,如非特殊情况发生无呈报的预算外支出不予报销。

5.各部门负责人在预算监控环节不履行职能,发现问题进行掩盖不予处罚的,给予1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财务部人员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中不履行职能,发现问题进行掩盖不向领导汇报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相关人员预算执行分析的编制应真实可靠并按时送交,如编制的分析不真实或敷衍应付的处罚10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送交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季度预算的管理办法

(一)编制的预算

1.每年1月份编制1月20日至4月19日资金预算表;

2.每年4月份编制4月20日至7月19日资金预算表;

3.每年7月份编制7月20日至10月19日资金预算表;

4.每年10月份编制10月20日至下一年1月19日资金预算表。

(二)预算报送时间

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22日,各部门负责人将季度资金预算期间支出的纸质版送交至会计主管,26日会计主管将季度资金预算表上报至总经理。

如预算报送的日期为星期六、日则提前一天报送,如预算报送的时间正逢节日,则提前10天报送。

(三)预算的编制

1.季度预算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遵循预算编制原则进行编制。

2.会计主管审核各部门季度预算,如有误则有针对性的提出修改意见后退回到预算部门,经过修改后再次送交会计主管。

3.会计主管以各部门送交的季度预算为依据,编制所得税季度预缴测算表,并依据部门预算表、所得税季度预缴测算表编制季度资金支出测算表。

(四)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如有未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上报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各部门负责人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送交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会计主管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送交预算的处罚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年度预算的管理办法

(一)预算期间与上报时间

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每年11月中旬开始,于12月8日前将下年度月份及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费用预算的纸质与电子版交至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于12月22日将预算相关资料以呈报的形式上报董事会。

如预算报送的日期为星期六、日则提前一天报送。

(二)年度预算编制的表格

1.各部门下年度月份费用预算明细表、年度费用预算汇总表。

2.年度目标成本预算表、年度经营成果预算表、年度资金预算表。

(三)年度预算表格的编制

你可能喜欢

  •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 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 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 集团预算管理办法
  •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预算管理办法(新)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