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 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