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

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 83969322 传真:(00853) 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你可能喜欢

  • 华南理工大学英语
  • 同济大学招生
  •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英语
  • 华南理工大学线性代数
  •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化学试卷
  • 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