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发布管理作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

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来源: 2011-11-16 发布人:温州造价信息网

温住建发〔2011〕219号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

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

[2011]1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发布管理作如下规定,请贯彻执行。

一、我市人工市场信息价自2011年11月份开始每月在《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与我省2010版计价依据配套使用。2011年11月人工市场信息价如下:

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

二、编制工程概算造价、招标控制价应采用

我市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人工市场信息价与预算价的价差仅计取税金。

三、实施人工价格动态管理的工程,工程结

算时仍按我市三部门于2008年联合印发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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