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人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2 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3 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4 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5 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 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2.1 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2 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2.3 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2.4 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2.5 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

3.施工要点

3.1 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确定管线走向、标高及开关、插座的位置。

3.2 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3.3 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3.4 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你可能喜欢

  •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图解装修全过程
  •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 装修预算清单
  • 建筑装饰施工
  • 装修知识
  • 家装电工
  • 家庭装修设计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