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去行政化_回归大学本位

不错

高校去行政化_回归大学本位

高校去行政化:回归大学本位赵章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去行政化”最终上升到国家教育政策层面,它既反映了高校自身数年来争取学术自治的内在要求与学者们的不懈努力,也是高校在面临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一流大学的使命所作出的必然选择,对今后的高校改革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以下笔者拟从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历史性与必要性,去行政化管理的内涵与道路两个方面,谈谈对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认识。

一、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历史性与必要性

首先,要看到高校行政化管理的历史由来。经过建国初期的高等教育体制调整和高等学校调整以后,我国的大学建设被纳入国家化和政治化的过程当中。[1] 适应恢复和发展经济需要,培养高层次人才,在资源有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了重点大学制度,从行政上将高校分为不同等级,以便于管理,实行学校校长由政府任命,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等高校重大事务上由高校党委领导,高校专业设置、科研事务、教师队伍、招生就业等一揽子事务也由政府一手包办,高校俨然成为一个行政单位,一切事务归政府集中规划管理。这是由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大环境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化管理逐渐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更不适应教育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当前高校行政化的管理,是沿袭行政化管理的模式,赋予高校不同的行政级别,人为地将高校分三六九等,高校行政级别越高,意味着高校的声望及有可能获取的资源也越高,高校凭借自身行政地位而不是学术水平获取资源,妨碍了高校间的公平竞争。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极易滋长高校内外的官僚化习气,在当前市场经济深入发展,高等教育日益开放的背景下,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说,都不符合高校今后的发展。

历史地看,高校去行政化管理,与以往的扩大和落实高校自主权,保障高校法人地位的争取是一脉相承的。改革开放以来,为高校争取自主权的呼声就一直不断,早在1979年,苏步青、李国豪等上海市五位大学校长上书国务院,要求给大学一点自主权,到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54

高校去行政化_回归大学本位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