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矩型出厂检验规程

YOXD煤矿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出厂检验规程

FK/2012—技03

本出厂检验规程是根据煤炭行业标准:MT/T208-1995《刮板输送机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及MT/T100-1995《刮板输送机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检验规范》的要求制订,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YOXD500、YOXD560,YOXD650煤矿用限矩型液力偶合器(下称偶合器)的出厂检测:

一、产品检验要求:

每台偶合器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偶合器出厂检验中任一检验项目均须符合本规程的检验要求,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二、产品出厂检验条件

1、 偶合器工作液体清水或难燃液。

2、 试验转速一般为液力偶合器额定转速,对额定功率大于己于150KW的液力偶合器可降速试验。

3、 运转时液体温度:起动时液体温度为室温;检验渗漏时的壳体温度为85℃。

4、 升温运转时间:液力偶合器连续运转,壳体温度由室温升到85℃,所用时间不低于5分钟。

5、 所配套电控设备均为获得安全标志证书的产品。

三、出厂检验设备:

1、本公司出厂试验台。

2、转速、转矩仪;转速、转矩传感器;测温仪;测振仪、温度表、压力

表,试压泵,密封试验水槽,静平衡试验台等。

限矩型出厂检验规程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