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方案

( 1)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下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设秘书组,挂靠高教研究所。

( 2)工作 委员会 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教学主管和相关领导、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实训中心、各系(部)、人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工作委员会是 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指导、规划、审定和监督等工作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有:

( 1)对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进行宏观的管理与指导。即是定位全院各项教学的质量监控与评价,定期交流教学和质量管理信息,研究教学工作中重大的质量问题;讨论、制定和颁布有关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和措施; ( 2)领导、督促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制定措施;

( 3)督促加强院—系—学生三层次教学质量监控,以保障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立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库(学院教学督导组)

1、建立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库目的

通过建立专家库,实现对全院教学工作质量的监控,即对教学和管理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便于院督导组组织专家代表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便于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组的随机式、集中式和专题式听课,并通过听课督导等实现评价,并有利于大范围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2、 院教学督导专家库人员 (学院教学督导组) 组成

( 1)专家库人员组成。包括学院领导,综合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高教研究所、人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图书馆等)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系、部、实训中心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各系(部、中心)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

( 2)专家库专家的推选工作。学院专家库计划总人数为70人(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中,南校区的人数为40人,北校区的人数为30人。专家库成员采取邀请与各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实训中心按本部门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 25%的比例、其它行政处室按照1 ~ 2人,向工作委员会推荐合适人选。

被选入专家库的专家以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秘书组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活动组织。

3、学院教学 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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