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项目 - 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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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石下矿区(整合)制碱用灰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1工程概况

根据《宁化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化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明政文[2010]125号),将宁化县湖村镇石下村官顶老采石场和宁化县福盛钙业有限公司石下采石场整合为宁化县石下矿区制碱用灰岩矿。矿区位于宁化县城北东65°直距约22km处,隶属宁化县湖村镇石下村管辖。 整合前两矿区均为露天开采,官顶老采石场矿区范围0.0324km2,生产规模为10万t/年,开采标高+475m~+520m;石下采石场矿区范围0.0121km2,生产规模为13.5万t/年,开采标高+460m~+510m。整合后该矿仍采取露天开采方式,矿区设计开采利用储量844.01万t,开采规模扩大至60万t/a,总服务年限为13.9年。项目营运期开采出的矿石主要供宁化县福盛钙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t轻钙、重钙生产线项目使用。

2环境影响评价

2.1地表水环境

(1)环境保护目标

矿区西侧石下溪1.0km河段(排土场淋溶水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湖泉溪与石下溪汇合口);北侧湖泉溪4.0km河段(湖泉溪与石下溪汇合口~湖泉溪与石下溪汇合口下游4.0km)。

(2)水环境现状

根据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设置的各个监测断面中,各个监测指标(除SS)可以达到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SS监测值均可以达到欧共体水质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影响评价

施工高峰期时人数约2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t/d,污水中主要含COD、氨氮,超过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若直接排放,对纳污水体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排放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机械维修清洗水等,排放量约为1m3/d,主要污染物为SS、油,若直接排放,会造成地表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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