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村小学章程

孙村小学章程

(2013年5月10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2013年5月19日经清苑

县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清苑县孙村乡孙村小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清苑县孙村乡南孙村

第四条 学校性质:国办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隶属清苑县教育局管辖。

第五条 办学目标:安全 和谐 规范

第六条 办学理念:为了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 办学思路:五彩生活与书香浸润

第八条 办学模式:一班一特色

第九条 办学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人格及特长的塑造,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思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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