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村小学章程
孙村小学章程
(2013年5月10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2013年5月19日经清苑
县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清苑县孙村乡孙村小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清苑县孙村乡南孙村
第四条 学校性质:国办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隶属清苑县教育局管辖。
第五条 办学目标:安全 和谐 规范
第六条 办学理念:为了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 办学思路:五彩生活与书香浸润
第八条 办学模式:一班一特色
第九条 办学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人格及特长的塑造,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 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思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